不是。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是依照法律组建的,独立进行仲裁活动,行使仲裁职能的社会团体法人,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受国家机关的行政领导。同时,各地方仲裁委员会之间也不存在业务领导的关系,各仲裁委员会都是独立的。特别仲裁机构,一般都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
一、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区别
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二、仲裁机构的定义。
1、通过仲裁方式。
2、解决双方民事争议。
3、作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第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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