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1、员工无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合同到期离职手续需要办哪些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就是说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和最后工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行。如果没有交接工作,那么最后的费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结算。也就只能有这点东西能要挟员工,还有就是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等,有个2年的保密期限。所以和员工相互沟通好最重要
。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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