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资成立公司时,应履行以下注意义务:
1、外资企业股东:可以是外国企业,也可以是外国居民。而且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严格只能是中国公司,不能是中国公民。外资公司注册时,应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和验资报告。外国公民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开业证明,外国公民提交合法有效的外国护照;
2、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在中国注册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收。外国投资者应及时将注册资本全额汇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经营范围:外资公司经营范围填写要谨慎,后期经营范围不能超过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需要事先审批的项目需要事先经中国商务部批准;
3、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商业化,并提交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和发票、房产证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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