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并指出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这些费用。对于因伤致残或死亡的情况,还应赔偿相应的费用,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法律分析
一、医疗费
由医院出据的收款收据为准,它抱括:药费、住院费、各项检查费。赔偿额按双方协定或法院判决来定。
二、误工费
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
三、交通费
应当以实际收据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四、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是指受害人及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或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五、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后续医疗费
除以上六项外肇事方还应支付受害方实际治疗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对于因伤致残的受害人,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和丧失劳动能力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对于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赔偿额将根据双方协定或法院判决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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