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自己交养老保险。法律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一般是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方面的待遇,但是不可以继续缴养老保险。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而且不是本人意愿中断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
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具体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填写材料。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上交材料。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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