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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待拆迁的房屋要公证吗

2022-11-30 来源:星星旅游

继承待拆迁的房屋要公证。
拆迁房屋确定遗产继承的方式:
1、关于遗产范围,若存在共有情形的,应当先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相应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纳入遗产范围;
2、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其他方式。
房屋公证的流程是: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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