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规避或避免不当得利行为,投资理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投资决策透明公开,遵循“勿贪、勿卖、勿买”三勿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审查,严格遵守证券法和有关规定。同时,投资理财机构应当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告知投资风险,建立健全内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活动,应当诚信、勤勉、谨慎、公平,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交易所规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七十八条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审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七十九条 证券服务机构依法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确保投资者的基本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与证券服务产品或服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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