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变更营业执照: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5、告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6、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及申请证照事项目录;
7、保证书,保证人栏里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8、变更后公司住所无偿使用证明,属于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人签字;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公章;
10、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1、住所申报表,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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