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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

2023-02-05 来源:星星旅游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注:

(1)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一、安置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2、安置房房屋产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8、如被拆迁人已死,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离婚房产转给子女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什么: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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