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公司章程对于提前通知期限是否有规定,如果有规定,就应按这个规定执行;
其次,如果你们的章程的没有规定,那么就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2条第一款: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没有遵守上述规定,股东可以以程序有瑕疵为由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
一、公司变更法人决议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决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三、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四、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五、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多少时间开一次会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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