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费者在预付卡消费中注意以下五点:一、要对长期或高额回报保持警惕。服务期限越长,回报数额越高,往往风险越大。二、要注重商家信誉。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推出的约定服务,要慎重选择。三、要签合同。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四、要注意索取并保留好消费凭证。五、要消费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投诉。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约定服务,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消费者如遇到商家消失或人去楼空的情况,可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并查询其注册情况。虽然找不到经营者行政部门无法调处此类消费纠纷;但会积极帮助消费者查询经营者的有关注册信息,消费者可通过诉讼等途径及时维权。同时,因为经营者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建议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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