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同样的事情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