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拆迁实施程序和估价方式不够规范。如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公司、房地产估价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多由拆迁区域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直接委托产生,缺少必要的招投标程序,缺乏必要的监督。另外,同一地域内的估价实施办法有时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群众反映强烈。
2、工作经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调查发现,相关单位往往采用领导集体会商的方式确定支出标准,然后根据各有关单位在拆迁工作中所占的工作量大致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核算,这就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拆迁成本。
3、拆迁安置不及时导致拆迁成本和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其他原因,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普遍不快,大多不能按协议约定及时交付被拆迁人,进而导致超期安置过渡费支出成为安置房建设中难以控制的成本支出。同时,这部分费用往往也因资金原因不能按期支付,被拆迁居民的正常生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集访、闹事等事件时有发生。要加大拆迁工作过程的透明性,把监督落到实处。相关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要把各自的职责权限、补偿执行标准、补偿项目和补偿财务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此,才能尽量避免拆迁资金管理出现纰漏,同时也有利于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拆迁户手中,做到专款专用。
二、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大征地拆迁项目管理力度,对尚未完成征地拆迁项目进行清理,加快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及时清理结算。
(二)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及时划拨资金用于兑现尚未补偿到位的资金。
(三)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尚未补偿到位的资金。
(四)依法推进,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对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予以维护。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对群众的承诺要及时兑现,得到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积极落实社会保障,解决后顾之忧。从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考虑,完善现有的征地补偿办法,向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一套有效的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度。
(六)积极开展纠纷调处,确保项目落地。积极探索建立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各种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前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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