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城镇医保的缴费截止日期一般是在12月内;如果外出务工人员在截止时间到期后仍未能缴纳的则可延长期限;新生儿则是自出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至于具体的医保缴费时间,参保人员可去当地 社保 网站或社保局了解详情。关于城镇医保缴费截止日期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城镇医保缴费截止日期是多久 1、居民城镇医保的缴费截止日期一般是在12月内;如果外出务工人员在截止时间到期后仍未能缴纳的则可延长期限;新生儿则是自出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至于具体的医保缴费时间,参保人员可去当地社保网站或社保局了解详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居民 医疗保险 缴纳标准是什么 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湖南 省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28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40元,其余1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各省的缴纳标准不一致,具体由各省自行规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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