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先联系租客本人。房东在清扫出租房时,如果发现有租客留下来的物品,要记下物品的名称、数量与具体现状;然后按照合同上面留下来的电话,联系到租客本人后,约定好时间回来取;这段时间内,可以将遗留物品打包好,转移到自己家中安放,以免阻碍房子的再次出租。
二、如果联系不上租客。租客遗留物品处理,1.贵重的大件物品:很多租客会私自在出租屋安装空调、洗衣机、油烟机等大型电器,或者额外添加衣柜、折叠床等家具产品,离开时由于拆卸、搬运不便等因素,会放弃把物品带走。这时候如果联系不到租客,可默认租客是自动放弃上述物品,房东可把这些大物件继续留在出租屋备用,一来可以节省添置成本,二来预防该租客某天突然回来,也可以有个交代。
2.贵重的私人物品:像珠宝首饰、相机、手机、平板、手表、现金、信用卡或支票、身份证、护照或价值超过100元以上的私人小物品,房东不能私自占用也不应继续遗留在出租屋内,可交留公证保管,保管费由租客承担,届时如果租客回来取东西,让他直接付款即可,如果他不回来,你也不会有任何损失;也可选择报警,交给派出所民警处理。
3.无关紧要的废旧物品:如果租客遗留的只是一些很明显的废旧物品,比如旧衣服、破背包、烂床品和用光了的洗发沐浴瓶之类的东西,则不做上述正常流程的租客遗留物处理。应为那只是租客离开后剩下的生活垃圾而已,直接打扫清掉即可。以上就是租客遗留物品处理的一些程序与注意事项,如果碰到更加奇葩或者不知该如何处理的物品,可咨询相关法律人士,据此做出最正确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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