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分以下情形处理用人单位:
1、劳动者与公司协商一致的,公司依法支付工资。
2、劳动者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经过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者向工会寻求帮助的,由工会代替劳动者讨要工资;公司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公司拒不支付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4、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经过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裁决前调解的,公司按生效的裁决书和调解书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6、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的,公司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公司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按法院判决书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申请执行。
8、公司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公司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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