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具体有以下形式:
1、内部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
一、厂房股权转让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凡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的企业,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请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有哪些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有以下限制:
1、内部转让条件:未经股东会同意,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则上,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增加其他条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
三、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未变更有风险吗
股权转让之后,股东名册未变更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建议股权转让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完成所有变更要求,股权转让行为才能完全彻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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