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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后是否还能取保候审?

2021-03-06 来源:星星旅游

法院判决后无法取保候审,只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下才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但判决已生效的情况下一般不再允许取保候审。因此,在法庭上应积极认罪、争取受害者谅解,以争取缓刑或轻判。

法律分析

一、被法院判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不可以了。已经被法院判决的,一般就不可以取保候审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被羁押的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由法院决定予以取保候审。但是,在法院判处刑罚后,除非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再由法院予以取保候审: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法院判刑之后就不能取保候审了。因此之前取保候审的,要好好表现,不能违反相关规定。积极的认罪,争取受害者的谅解,这样子在法庭上才可以尽量的争取缓刑,或者从轻量刑。

结语

经过法院判决后,无法再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决后一般无法再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除非是判决尚未生效或刑期已满,否则法院通常不会再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在7天内作出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因此,在法庭上要积极认罪,争取受害者的谅解,以尽可能争取缓刑或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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