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一、节假日值班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区别吗?
1、值班费和加班费的概念不同: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8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企业因为劳动者加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加班费。
值班,通常是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企业因为劳动者值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值班费。
2、支付待遇的依据不同:
加班费的计算是《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对于值班的待遇支付法律并未刚性规定,一般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或与职工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二、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1)工作内容不同。
加班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2)工作强度不同。
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
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
(3)法律规定不同。
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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