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后原则上债务全由企业承担。特殊情况下股东承担。破产财产的分配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