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申请变更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不可以进行出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可以同时存在吗
用益物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不动产之上的。
三、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土地出让是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依照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五条
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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