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帮人带毒品可能构成的刑事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
一、国家对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国家对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毒品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二、涉毒如何处罚
涉毒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根据具体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处罚方式为拘留和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则根据构成的罪名进行处罚。
涉及毒品的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三、我国有几个毒品犯罪的罪名?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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