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红字发票的卡具如下:
1、打开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页面选择开票业务。
2、进入页面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3、进入页面后查看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的记录,勾选一项记录,点击去开票。
4、系统自动带出红字发票的开票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开具发票。
5、系统提示开票成功,全电发票红字发票就开具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