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赔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案件的受害人可以通过递交民事起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要是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损害或者造成财物损失,都应当承担民事赔偿。但是精神类损失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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