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本罪的客体为受害者对自己财产依法占有的权利;2、客观要件为当事人对于在自己手上属于他人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拒不交还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只要满十六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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