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领证流程,具体如下:
1、外国人向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护照等,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2、该外国人必须到我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3、该外国人和与之结婚的中国人,必须双方亲自到我国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证的领取:
1、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
(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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