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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双方打架一方轻微伤,调解不成,怎么办

2020-12-20 来源:星星旅游

打架只构成轻微伤,是不够故意伤害罪的,因此不会起诉至法院。

公安机关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主要看后果,适当考虑起因及谁先动手的问题。通常以调解为主,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就直接放人了,不会关押。如果不能够达成调解的,公安机关最多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

一般赔偿的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基础,适当增加一点。你可以向他索要票据。你放受伤,如果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可以在赔偿中予以抵扣。

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之后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你赔偿相关费用。具体多少则看多方能够提供多少票据,比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护理费等等。如果实际没有那么多,当然不可能要求你赔偿不存在的费用。至于你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如果你不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主动在你赔给对方的费用中扣除的。

打架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此时如果不进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话,则派出所就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进行处理,这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因而一般就会给予行为人行政拘留的处罚。但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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