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补偿分为按年补偿和一次性补偿两种方式。按年补偿是根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每年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一次性补偿是根据宅基地面积、补偿基数和政策性补贴计算,给予农民一次性补偿费。补偿金额根据地区、宅基地面积、房屋评价报告和经济水平而定。退出宅基地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意见、发布公告、协商签约和退地付款。
法律分析
1、按年补偿。
按年补偿宅基地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国家会按照当地每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额度大部分地区都在8000-12000元之间,补偿额度随着经济水平上下浮动,补偿年限为30年;
2、一次性补偿。
宅基地一次性补偿,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结合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予农民朋友们一次性的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法为宅基地面积乘补偿基数加政策性补贴,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补偿款金额的高低根据宅基地的详细面积和房屋评价报告、国家补贴规范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而定,因此地域不同,农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同,农户所获得的补贴金额也有差异。
如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
(1)现有原宅基地资格权人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若其主动申请退出宅基地的,按应享受合法宅基地面积计算给予450元/㎡补偿,享受退出宅基地补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现有原宅基地资格权人均已变更为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若其主动申请放弃宅基地的,按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计算给予300元/㎡补偿,享受放弃宅基地补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原宅基地资格权人均已故的,其法定继承人主动申请放弃宅基地的,
按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计算给予200元/㎡补偿。
宅基地的退出程序是:
1、提交申请
村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村委组织意见等材料,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有偿退出申请。
2、审核意见
村委审查是否满足退出条件,对于符合条件者再上报至乡县人民政府对退出宅基地进行审核。
3、发布公告
审核合格后,经批准发布退出公告,同时通知本人。公示一般7日,期间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4、协商签约
就退出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
5、退地付款
按照协议向退出者支付补偿和奖励费用。而对于集体收回的宅基地,由当地相关部门组织后续盘活利用等事宜。
结语
宅基地的退出补偿方式有按年补偿和一次性补偿两种。按年补偿是指根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在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额度在8000-12000元之间,补偿年限为30年。一次性补偿则根据宅基地面积和当地经济水平计算,给予农民一次性的补偿费。补偿款金额因地域和宅基地面积等因素而异。退出宅基地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意见、发布公告、协商签约和退地付款等步骤。退出后,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利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如东县自愿有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补贴办法(试行)》第三条
宅基地退出补偿:
(1)现有原宅基地资格权人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若其主动申请退出宅基地的,按应享受合法宅基地面积计算给予450元/㎡补偿,享受退出宅基地补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现有原宅基地资格权人均已变更为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若其主动申请放弃宅基地的,按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计算给予300元/㎡补偿,享受放弃宅基地补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原宅基地资格权人均已故的,其法定继承人主动申请放弃宅基地的,
按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计算给予2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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