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异物赔偿: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损,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可为损失数倍或十倍的价款,不足1000元也为1000元。生产者或经营者应承担责任,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也可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追偿。但若食品标签无安全问题且不误导消费者,不属于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法律分析
吃东西吃出来异物的赔偿是:赔偿的数额是消费者因此受到的损失,此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拓展延伸
食品安全问题:吃饼干吃出异物后如何维权?
在面临吃饼干吃出异物的食品安全问题后,维权是您的合法权益。首先,保留相关证据,如异物、购买凭证等。其次,联系食品生产商或销售商,向其投诉并要求赔偿。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与其沟通,并附上证据。如果商家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寻求法律援助也是一个选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维权途径。维权过程中,保持沟通记录、保存证据,并遵守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消费者在面临吃饼干吃出异物的食品安全问题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损失金额,并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最低赔偿金额为一千元。同时,生产者和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在维权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并与商家沟通,如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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