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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有外债怎么办

2022-12-04 来源:星星旅游

(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按照约定的时间予以偿还。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如果夫妻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是什么

(一)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是以下这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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