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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首饰可以要回来吗

2020-05-28 来源:星星旅游

离婚后,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回彩礼。男女双方解除法定婚姻关系后,存在法定情形的,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女方应当予以返还,拒绝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判决女方返还彩礼,返还的彩礼数额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男女之间的情况作出判决。离婚金银首饰一般不需要退回,但如果是属于彩礼的,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首饰应当退还:第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并未实际共同生活,并且金银首饰如果是作为彩礼赠送的话,是可以要求退回的。不过法律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全部归还还是部分归还。如若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是根据时间的长短来协商是否退回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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