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家关于哺乳假的规定

2021-09-18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主观: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 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哺乳假不同于生育假是国家规定的,女性职工想休哺乳假的话,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单位同意后才能休假,对于哺乳假,单位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在哺乳假期间内,单位应该按照 工资 的80%发放工资。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