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如何处置

2022-06-06 来源:星星旅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提示:原股东不能否免除补足出资义务,受让人仅是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仍然可以请求原股东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受让股东承诺承担责任而免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