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4.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
1、签约。
2、核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3、交税。
4、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要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有:
(1)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
二、二手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先达成一致意见后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过户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税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要注意,权利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经缴税费收据原件以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
三、平房过户新规定
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合同。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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