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据有什么?

2023-01-26 来源:星星旅游

如果分居后需要签租房合同或提供证明,可以提供以下证据:租房合同、房东证明、居委会证明、物业管理处证明、证人证言、书信往来录音、暂住证,如果有过夜的情况,需要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证明,以及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 当地居委会证明。

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证明。

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音等证据。

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办理的暂住证。

7. 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且分居时效已中断的主张,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