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他人交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只有侵占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才会构成侵占罪。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司法解释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以一万为起点。有些地方的立案金额标准是:五千元。侵占财务的价值估值,可以采取重置价值和折旧价值这两种方法来计算。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还的行为。因此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1、犯罪客体是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表现方面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需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已满刑事责任年龄;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含义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侵占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留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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