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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是否合理?

2021-12-17 来源:星星旅游

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不合理,因为彩礼是赠与行为,不需要返还。根据《民法典》,彩礼返还有三个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不合理。彩礼的本质是一种赠予行为,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无需返还彩礼。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钱导致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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