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取保不一定否容易。
人进了看守所就证明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侦查机关已经收集到部分证据,如果嫌疑人家属只是等待,那么放出来几乎不可能。
嫌疑人进了看守所,家属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基本情况。为了防止串供等,家属是不允许到看守所直接会见嫌疑人的,但是法律规定律师具备这个资格。很多人在进了看守所之后,家属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候委托律师会见,不仅能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也能为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防止逼供等情况的发生。如果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释条件时,律师会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人就可以放出来。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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