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顺义限号。
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顺义小型货车限行路段有哪些
建宁路(四平路广场至中央门立交桥,不含本道路)、龙蟠路(中央门立交桥至新庄,不含本道路)以南;
龙蟠路(新庄至岗子村,不含本道路)、北安门北街、北安门街、明故宫路、御道街、大光路(御道街路口至龙蟠中路路口)、龙蟠中路(大光路路口至长乐路路口)、长乐路(龙蟠中路路口至江宁路路口,不含本道路)、江宁路(不含本道路)以西;
应天大街(不含本道路)以北;凤台路、虎踞南路、虎踞路、虎踞北路、大桥南路(四平路广场以南)以东范围为机动货车禁行区域,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机动货车通行(持有市区货车禁区通行证的除外)。
禁行隧桥、路段具体规定:
1、南京长江大桥全天24小时禁止外地货车(非本市籍号牌)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质量8吨(含)以上本地货车通行。每日6时至22时,禁止本地机动货车通行长江大桥。
持有南京长江大桥通行证的本地机动货车每日6时至10时、16时30分至19时交通高峰时段,禁止通行长江大桥。
2、光华路(绕城公路以西、御道街光华路路口以东)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机动货车通行(持有市区货车禁区通行证及持光华路段通行证的除外)。
持有市区货车禁区通行证或持光华路段通行证的车辆每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9时30分交通高峰时段,禁止在该路段通行。
3、环陵路(南起环陵路沪宁连接线马群匝道路口北口,北至环陵路玄武大道下匝道路口南口)全天禁止机动货车通行。
持有该路段通行证的机动货车每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9时30分交通高峰时段,禁止在该路段通行。
4、南京长江隧道、江心洲夹江大桥全天24小时禁止外地货车(非本市籍号牌)通行。禁止载质量10吨以上本地货车通行。高峰时间7:00-8:30、17:00-18:30禁止货车通行。
5、尧新大道(新港大道至尧化门街)、尧佳路(仙新路至尧新大道)、永济大道(上元里至和燕路)、翠庭路、金碧路、孙家洼以及仙林大学城地区(北至312国道,不含312国道;
西至仙隐北路,含仙隐北路;南至仙林大道,含仙林大道;东至仙林大学城东侧边界,现仙林大学城仍在东扩)全天24小时禁行黄牌货车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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