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是因身体患有疾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经相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取消保外就医,进行收监:第一、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就擅自外出;第二、骗取保外就医的;第三、通过自伤、自残或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第四、办好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第五、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第六、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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