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应自愿签订,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合作内容、期限、地域限制和费用规定。签订时要仔细阅读、注明品牌型号单价和数量、加盖销售单位印章、注明特定条款、适当多订、了解退补货原则、注明产品等级、交定金后验收无误再付全款。
法律分析
一、代理合同应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情况签订,具体分销合作协议内容包括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地域限制和费用规定等。
二、签订代理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仔细阅读相关条款。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品牌、型号、单价和数量。3、销售单需加盖销售单位或市场公章。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5、订购时可适当多订。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7、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等级。8、适当交定金,待货送到家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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