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旨:对不同类型的骨折进行分类,其中某些类型属于轻伤二级,如趾骨、跖骨、指骨的骨折,以及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修复;而足骨、腕骨、掌骨的骨折属于轻微伤。皮质的砍(刺)痕或轻微撕脱性骨折不构成轻伤。
法律分析
1.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属于轻伤二级,
2.足骨骨折;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属于轻微伤。
3.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属于轻伤二级。
4.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拓展延伸
骨折受伤索赔:法律如何判断轻伤与重伤?
根据法律规定,骨折受伤在索赔中被认为是重要的因素之一。然而,法律对于骨折受伤的分类并不是简单的轻伤或重伤的二元选择。判断骨折是否属于轻伤或重伤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骨折的类型、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对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通常,如果骨折需要长时间的治疗、手术干预或对日常生活有长期影响,法律倾向于将其视为重伤。然而,每个案件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如果您遭受骨折受伤并希望进行索赔,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骨折受伤在索赔中被认为是重要的因素之一。然而,法律对于骨折受伤的分类并不是简单的轻伤或重伤的二元选择。判断骨折是否属于轻伤或重伤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骨折的类型、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对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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