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不等于就实缴费,从理论上讲,只要社保经办机构征费数据没有生成缴费金额,是可以撤回的,如果已生成缴费金额,只能是下个变更减少撤回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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