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都需要先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
综上所述,拖欠几百块钱工资可以先找老板协商,如果拿不到就走法律程序,去当地劳务局申请仲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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