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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支持发行优先股?

2021-07-23 来源:星星旅游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不能发行股票,但可以通过发行记名股票向发起人、法人股东优先分配利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可以发行优先股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是能发行优先股。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向部分股东优先分配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能发行优先股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优先股发行的法律限制和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优先股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限制和要求。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章程中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发行优先股。其次,发行优先股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发行数量和价格。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还需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披露,并确保公平、公正的发行过程。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优先股还可能受到其他法律法规的限制,如税法、公司治理准则等。因此,在发行优先股前,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限制和要求,以确保合规性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包括优先股。然而,发行优先股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还需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和发行过程的公平公正。在发行优先股之前,有限责任公司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规性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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