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或者辞职,再或者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不管用工单位给不给加班费,每个月只能加班36小时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没和公司签合同的,保留好与公司有关的东西当证据,可以是工服等,再找单位同事给作证,公司肯定要赔偿加班费的,证据是关键,加了几天班这些都要有证据。劳动者长期被迫加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