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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委托第三方付款需要第三方盖章吗

2020-01-10 来源:星星旅游

债务人委托第三方付款,是需要第三方盖章的。债务人与第三方订立委托合同的,需要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才成立。而债权人接收款项时,也可以核对委托合同上的印章来予以确认。

一、债权担保有哪些表现形式?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一是定金;二是保证;三是抵押;四是质押;五是留置。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二、房租合同要盖章吗

要,租房合同有手章的话,可以盖章。没有手章的话,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也行。不过单位出租房(或承租房),应该在合同上盖单位的公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三、双方借条未画押是否有效

借条签名无盖章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当然,这只是针对于借款人是自然人的情形,若以公司的名义借款,是需要加盖公章的,若借条上仅有公民个人的签名,那么此时有可能就会认定签名的人才是借款人。

借条签名无盖章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这是由于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条,其实质是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际。因此,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成立,即当借钱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借条已经成立,并不是按下手印时成立。

所以说,借条是不是有效的关键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是否去签字。因为手指纹是唯一的,加上按下手印其实是增加效力的做法,所以按手印与签下名字一起起到了双重证明作用,但是按手印并不是借条必要的。综上,借条上只有签字,即便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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