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起诉离婚 的,在法院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 2、一般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出庭,本人不是必须出庭。但离婚诉讼具有特殊性,法院需要听取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愿,所以, 离婚诉讼中 ,原、被告即使已经 委托代理人 ,没有特殊情况,都必须亲自出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也应当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3、另外,在法院开庭时,原告经法院通知拒不到庭的, 按撤诉处理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 诉讼代理人 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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