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填报授权书和承诺书,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房产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租赁备案承诺书;以及申请者以及家庭成员的可书面委托给亲属代理、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在办理业务的时候需申请人与房东本人同去,如果房东不愿意去或年迈身体不便的可书面委托给亲属代理。4、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核查申请人信息,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审意见,随后到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申报即可。
一、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1、人才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单位账号注册申请。
2、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比对或人工核查等方式,对企业在济纳税情况、事业单位性质等情况进行查验,合格的在线注册单位账号。
3、单位注册后,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及个人承诺书、授权书,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4、审核。
5、批准。
二、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一份);
2、房屋不动产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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