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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的东西能够作为离婚证据吗

2023-03-23 来源:星星旅游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了最佳证据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提交证据的原件或原物,但可以提交复制件或照片。同时,如果提供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分析

可以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拓展延伸

复印件在离婚案件中的法律效力如何评估?

在离婚案件中,复印件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复印件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复印件应当是原件的真实、完整、准确的复制;其次,复印件应当能够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者权利义务;再次,复印件的来源应当可靠,不容易被质疑。然而,法院在评估复印件作为证据时,会综合考虑其他证据的可信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使用复印件作为离婚证据时,应当尽量提供原件或其他更可靠的证据,以增加证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原物以供质证。对于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在离婚案件中,复印件作为证据需要真实、完整、准确,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权利义务,且来源可靠。建议当事人尽量提供原件或其他更可靠的证据,以增加证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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